Thursday, February 6, 2014

從聖經觀點看基督徒與政治(ZT)

牧師信息分享
講題:基督徒倫理系列(六)
從聖經觀點看基督徒與政治
經文:羅馬書十三章1-5節

前言
  1. 基督徒個人及群體可否參政?若可則如何參政?如何行動?
  2. 政教分離的意義是什麼?傳道人可否參政?
  3. 基督徒可否參與流血革命、推翻政權?
  4. 基督徒要否組織一個基督教政黨?

壹 聖經相關的教訓
 一 耶穌基督的教訓
  太22:21記載法利賽人有一次問了耶穌一個試探性的問題『納稅給該可不可以』,耶穌的回答是: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』。許多解經家從這一段經文斷定,主耶穌的政治倫理是採政教分離。然而,雖燃是政教分離,但主耶穌卻常批判當太的統治者(路13:32,可8:15)。
 二 保羅的教訓
  最典型的經文是羅13:1-7,在這段經文中,保羅強調在上掌權的,人人都當順服它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所以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,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因此,很明顯的,保羅認為基督徒有順服政府的義務。就算是政府不是尊奉基督的政府,只要政府的施政與法律合乎神的真理,是正當的,基督徒都要無條件的順服遵守。
 三 彼得的教訓
  在彼前2:13-17論到『你們為主的原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因為神的旨意是要你們行善,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』。
當彼得在美門口醫治那一位瘸腿的病人之後,就被祭司和撒都該人抓住,但因為看到那瘸子站在旁邊作見證,一時無話可駁,便把得釋放了。不過在釋放的同時,祭司吩咐彼得不可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講道。彼得便回答說:『聽從你們而不聽從神,這在神面前合不合理,你們自己酌量吧!』(徒四)表示當政權與神權相牴觸的時候,基督徒的義務是順從而不順從人。然而當政權是在合乎真理的原則下執行時,基督徒就要以順服神的心去順服政權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從神來的。
貳 信仰在政治關懷上的落實
  一 不關心政治使教會失職,政治複雜,但不可因曀廢食。教會或基督徒不須要另組政黨來宣揚理念,假如有必要,主耶穌早就成立拿撒勒黨了。然而耶穌並沒有走群眾路線,反倒在祂的講道與教訓當中,帶出對執政掌權者與時勢的看法。祂的做法是:信的人就接受祂的思想,與祂的行動一致,是一種生命的流露,而不是靠政黨的聲勢。
  二 只傳福音無法解決社會問題,縱容罪惡亦有分於罪。所以教會與基督徒必須扮演社會良心的角色,行惡就當指正,不能眛著良心。國家縱使給教會再多錢,不能使教會為國家的罪惡做絲毫的祝福或遮蓋。若是國家背後出錢贊助基督教的佈道會或蓋聖殿,條件是必須為國家講話(所謂愛國牧師、愛國佈道會)這是教會向世上政治屈服的最壞示範。
  三 世界屬神,神關注受壓者。這和解放神學不同,因為解放神學是共黨國家利用宗教做為政治鬥爭的工具,神對貧窮者或受壓制者的解放,不是用鬥爭的方式,而是用祂的愛。假如主耶穌同意教會以政治鬥爭的方式,去懲罰執政掌權者的罪惡,那麼早在祂的時代,祂就已經發起了。
肆、基督徒對政治應有的行動準則
  1.代禱──保羅在提前2:2教導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,因為保羅深信代禱可以使上帝改變執政掌權者的心,以實行上帝的旨意。如此一來,百姓就可以平安無事的度日了。若是動不動就革命、推翻、鬥爭,那受害的將是無辜的百姓。
  2.福音永遠是最高關懷──但是福音並不應被利用解放神學遂行政治目的的藉口。
  3.個人參政,盡公民責任;按照呼召,選擇不同參政角色──所以基督徒以個別的身份參政,聖經並沒有禁止。然而個我人卻反對傳道人參政,或是加入政黨。因為神是呼召傳道人以福音改變社會人心,而不是以政治來改變社會人心。傳道人必須以積極傳福音教導真理來改變社會人心,過於透過政治力來改變人心。
  4.教會群體任監察角色,使政權按真理執政──這是教會的社會責任,例如墮胎合法化、代理孕母合法化等法律的制定,基督徒應當表達真理反對的立場。
  5.瞭解、認識,收集資料;專業人士集合討論──基督徒不能成為現代義和團,必須充分掌握時勢,才能切中時弊的所在。基督徒更要以理智,客觀,公正的立場對執政掌權者發出建言,絕對不能成為被有心人士利用的傳聲筒,或是為反對而反對的暴民。所以,在選舉期間,基督徒不應該擔任候選人的走路工或樁腳,但可以分析、分享個人對某候選人的支持原因,或以光明的手段為所喜歡的候選人拉票。
  6.以善勝惡──用盡一切合平手段;不可流無辜者的血。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當國父,不是每一個政府的過錯都必須以推翻或革命的方式來處理。保羅的教導是”要以善勝惡” ,主耶穌在十架上也祈求父神赦免釘祂的人的罪,這是以善勝惡的非報復主義
伍、結論
  民主、自由不是我們追求的目的,而是手段;真理才是目的,只有真理叫人得著真正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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